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

證監會: 就洪良案 向法院提交進一步證據


洪良國際 主席 蕭登波

證監會: 就洪良案 向法院提交進一步證據
日期: 2010-11-12 HKT 18:18

證監會表示,今天就針對洪良國際的法律訴訟於高等法院提交進一步證據,指控洪良在香港進行的首次公開招股違反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。

證監會在今年3月29日取得緊急臨時強制令,凍結洪良及其四家全資附屬公司持有達9.974億元的資產後,其後收集到進一步證據並加以分析,於今天提交了一份69頁的誓詞及合共30個文件夾的證據。

證監會發現,洪良及其四家香港附屬公司的銀行帳戶存有合共8.32億元的款項。法院已頒令凍結這筆款項。證監會將會採取步驟向法院申請盡快排期聆訊本案。

證監會表示,洪良在首次公開招股的招股章程中,披露重大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,而這些資料相當可能曾誘使投資者認購及購買洪良的股份;在招股章程中嚴重誇大了公司財政狀況;並向港交所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,及使用欺詐或欺騙手段進行在香港的上市安排。

證監會指,仍在調查這宗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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